行政院核定西拉雅族為原住民族
行政院於7月30日核定西拉雅族為臺灣原住民族,是《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》施行後的民族核定案例,也連結長期正名與文化復振的歷程。
從考古留下的線索,到今天仍在形成的歷史。沿時間軸往回讀,也能反轉順序,從更早的台灣開始。
持續擴充的歷史選錄,不是完整台灣史,也不代表每年都有資料。同一節點可歸入多個主題,主題數量不可相加作總數。地質形成、古人類與史前考古是不同證據,不等同現代國家或族群的起點;2026 是本版整理截至年,未收錄的年份不代表沒有歷史事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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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於7月30日核定西拉雅族為臺灣原住民族,是《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》施行後的民族核定案例,也連結長期正名與文化復振的歷程。
第十六任總統、副總統選舉於1月13日投票。中央選舉委員會其後審定並公告賴清德、蕭美琴當選;投票、公告與就職各有不同日期。
《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》於5月22日公布、5月24日施行,使相同性別二人得依法辦理結婚登記,成為臺灣婚姻平權的重要制度節點。
《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》公布,明定原住民族語言為國家語言。語言保存、發展、使用及傳承,因而有了專法的制度依據。
總統代表政府向原住民族道歉,並提出歷史正義與後續政策工作的承諾。這是可以核對的國家公開行動,與承諾是否實現分屬不同問題。
蔡英文、陳建仁在第十四任總統、副總統選舉當選,並於5月20日就職。蔡英文成為臺灣首位女性總統,為臺灣政治代表性的發展留下重要節點。
因兩岸服貿協議審查程序爭議,學生與公民團體進入立法院議場,行動自3月18日持續至4月10日。這個節點連結服貿審查、國會監督與公民參與。
原住民電視台正式開播,族群文化與語言的公共傳播增加了一個專門平台。總統府同期典禮記錄可核對開台時點及當時的政策期待。
《原住民族基本法》公布,為原住民族權利與國家政策建立基本法框架。生存、文化、土地及參與等議題由此有了共同的制度入口。
《性別平等教育法》制定公布,以教育專法處理性別平等議題。2004年首次立法與之後多次修法,構成不同時期的制度變化。
當時定名為『國家臺灣文學館』的機構在臺南揭幕。2007年才更名為『國立臺灣文學館』,兩個名稱對應不同的組織階段。
臺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成為世界貿易組織會員。這個生效日期與1990年提出申請、2001年完成相關程序分屬不同階段。
陳水扁於2000年就任總統,臺灣首次在總統職位實現政黨輪替。這個節點連結直接民選制度與政權移轉,也提供理解民主化後續發展的入口。
1999年9月21日凌晨,臺灣中部發生集集地震,造成嚴重傷亡與建物損害。車籠埔斷層的地表破裂與土壤液化,留下防災研究的重要資料。
公共電視正式開播,官方機構介紹以非營利與服務公共利益說明其定位。媒體制度的選擇,成為理解公共傳播的一條線索。
中央原住民族事務專責機關正式成立,原住民族政策有了部會層級的統籌組織。組織法制準備與正式成立是不同階段。
第九任總統、副總統選舉首次由選民直接投票產生。從間接選舉轉向直接民選,成為臺灣民主化與國家領導人授權方式的重要改變。
全民健康保險於1995年3月1日正式開辦,將原本分立的醫療保險逐步整合為共同制度。這個制度節點,也連結臺灣公共衛生與醫療可近性的長期發展。
在正名運動持續推動下,憲法增修條文以『原住民』取代原有稱呼。這是政治法律用語的改變,1997年又納入『原住民族』的表述。
第二屆立法委員選舉完成投票,立法院首次全面改選,結束第一屆資深立法委員長期未全面改選的局面,國會代表制度進入新的階段。
1991年5月1日,動員戡亂時期終止,《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》也經總統令廢止。這是長期非常體制走向後續憲政改革的一項制度轉折。
原住民族團體三度發動還我土地行動,提出土地歸還與傳統領域等訴求。運動把土地問題帶入公共討論,也連到民族集體權與自治。
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成立,成為中央環境治理的組織節點。污染防治與環境教育等工作,此後仍需要持續推動與檢驗。
鹿港居民因擔憂設廠對環境、生計與地方文化的影響,組織起來反對杜邦在鹿港投資。公司其後停止該地設廠計畫。
《勞動基準法》公布,以規定最低勞動條件、保障勞工權益及加強勞雇關係為立法目的。法律的適用對象與內容此後仍有變更。
原住民族行動者成立權利促進組織,將自治與權利帶入長期運動。其後的權利宣言與還我土地行動,延續了土地及公共參與等訴求。
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正式揭幕,此前已有多年的規劃與法制準備。園區把科技人才、研發與產業發展放在同一政策場域中。
美麗島雜誌社在高雄舉行國際人權日活動,現場發生警民衝突,事後多人遭逮捕與審判。事件成為理解臺灣民主運動與政治案件的重要節點。
中山高速公路於1978年10月31日全線通車。這項交通工程提供觀察公路運輸與西部區域連結的歷史節點。
地方選舉投票日,中壢出現作票疑雲,群眾聚集並與警方發生衝突。事件讓選舉公正與地方政治參與成為民主運動的重要議題。
聯合國大會通過第2758號決議,處理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,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的唯一合法代表,並排除蔣介石代表。
總統令於1月27日制定公布《九年國民教育實施條例》。同年9月9日全國國民中學聯合開學,法制建置與學校實際開學是不同節點。
政府在高雄設立加工出口區,結合出口、投資與工業區制度。園區成為觀察產業政策、就業與城市發展的一個具體場域。
臺灣開辦勞工保險,初期由臺灣人壽保險公司勞工保險部承辦。制度與承辦機關此後持續調整,1960年另成立臺灣省勞工保險局。
臺灣省自1949年5月20日零時起實施戒嚴,至1987年7月15日零時解除。金門、馬祖戰地政務有另外的起迄,不應直接併成同一段臺灣戒嚴時間。
國家人權記憶庫區分狹義約1949至1987年,以及廣義至少延至1992年刑法第100條修正的白色恐怖。本專區以廣義範圍導覽,並非法律明定的單一起訖。
戰後政府陸續推行三七五減租、公地放領與耕者有其田。政策調整租佃與土地權利安排,是理解農村經濟重整的重要制度背景。
2月27日查緝私菸發生衝突後,民眾翌日前往行政長官公署陳情,槍擊使抗議擴大並蔓延全臺。二二八事件的後續鎮壓與影響,超出單一日期。
戰後鹽業在接收後多次改組,經歷專賣制度調整,至1953年定名臺灣製鹽總廠。制度沿革連到沿海鹽場、生產與勞動的歷史。
臺灣省婦女會在臺北召開會員代表大會並成立。組織以婦女參與、女權與參政等議題為工作方向,也關注職業與照顧需求。
臺灣地區受降典禮在臺北公會堂舉行,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同日開始運作。這個節點記錄受降與行政接收,並區分儀式、行政與法律解釋。
《促進轉型正義條例》把1945年8月15日至1992年11月6日定義為「威權統治時期」。這是該法的工作範圍,與戒嚴、白色恐怖的分期不同。
臺灣舉行首次地方選舉,市會議員與街庄協議會員只有部分席次由選舉產生。選舉資格受性別、年齡、居住及納稅條件限制,尚非普選。
霧社地區賽德克族人在日本殖民統治下發動抗日行動,總督府隨後以軍警鎮壓。這裡以事件爆發日為索引,並保留各部落經驗的差異。
二林蔗農組織起來,針對蔗價與原料採收條件提出訴求。10月22日發生衝突,之後的逮捕與審判也成為地方農民運動的一部分。
《臺灣民報》創刊,刊載新知、公共議題、文化協會消息與文藝作品。報刊成為觀察知識傳播、公共討論及新文學發表的媒介。
蔣渭水等人在臺北大稻埕成立臺灣文化協會,透過講演、讀報與文化活動推廣新知,成為日治時期公共啟蒙與社會運動的重要組織。
官民合營的臺灣電力株式會社成立,日月潭水力發電計畫及電業整合是其重要背景。公司、工程與供電制度的形成有不同時程。
1919、1922年的臺灣教育令調整殖民地教育制度,1928年臺北帝國大學成立。這些變化提供理解中高等教育管道的制度節點。
噍吧哖及周邊地區發生反殖民武裝行動,地方居民被捲入戰鬥與後續審判。理解事件,也需要看見南臺灣聚落、信仰與司法處置的關係。
日本殖民政府大規模進入太魯閣族領域,族人抵抗軍事推進。戰事及其後續的繳械、統治擴張,使部落生活受到影響。
臺北水道的輸配水管、淨水場及配水池於1909年完成並開始供水。取水、淨水與配水設施構成都市公共給水系統。
七腳川社阿美族隘勇與殖民政府的勞役、薪資衝突,擴大為軍警鎮壓。族人被迫離開祖居地並分散遷居,聚落與土地關係受到長期影響。
縱貫鐵路於1908年4月20日全線通車,同年10月另舉行通車慶祝典禮。工程通車與公開慶典是兩個不同的時間節點。
殖民政府為取得竹苗山區樟腦,以武力進入賽夏族生活與生產空間。原有山林使用關係受到改變,樟腦開發權限的衝突成為南庄事件的背景。
臺灣製糖株式會社在橋仔頭建置新式工場,1902年開始製糖作業。機械設備與公司組織成為觀察日治初期糖業變化的具體案例。
殖民政府為進入樟腦產區與山林,以軍事及隘勇線推進大嵙崁地區。泰雅族社群在這段期間多次抵抗,形成跨年的領域衝突。
1895年4月17日清日簽署《馬關條約》,條約規定割讓臺灣、澎湖。其後日本接管、臺灣民主國及各地武裝抵抗相繼發生,臺灣進入日治時期。
清法戰爭後,清廷於1885年推動臺灣建省,1887年前後進行行政區劃重整。建省是持續推進的制度過程,不是所有機關同一天到位。
1878年,噶瑪蘭族與撒奇萊雅族共同抵抗清軍。戰後族人分散遷居,在不同地方重建生活與社群。
清廷加強在臺灣東部的經營,阿美族社群面對更有組織的國家力量。大港口事件對東海岸阿美族造成衝擊,成為理解當地族群經驗的重要節點。
1871年琉球船難及其後衝突,成為日本1874年出兵恆春半島的背景。牡丹社事件牽涉排灣族部落、琉球、日本與清廷,不能只從單一政權觀看。
天津條約後,臺灣開港通商的制度逐步形成。淡水、雞籠、打狗與安平在1862至1865年間陸續開關,港口與海關也連結到更廣的貿易網絡。
林爽文事件自1786年展開,至1788年林爽文被捕。清軍與地方力量捲入衝突,相關戰事與地方記錄,是認識清治社會的重要材料。
1721年的朱一貴事件迅速擴大,清廷調兵平定,至1723年仍有餘黨追捕。文獻中的軍事紀錄與事後爭功,也留下理解這場衝突的不同切面。
1683年鄭氏降清,次年清廷設臺灣府並隸福建。行政制度的改變,不表示清政府當時已能有效控制全島各地或所有原住民族社會。
鄭成功軍隊於1661年攻臺,1662年荷蘭投降撤離,鄭氏政權以臺南為中心立足。這是臺灣十七世紀政治與海上貿易秩序的重要轉折。
西班牙在1626至1642年間占領北臺灣,並由馬尼拉派船運送人員與物資。相關帳簿留下航運、支出與殖民活動的線索,連結臺灣與呂宋的歷史。
荷蘭東印度公司於1624年進入臺灣,在今日臺南一帶建立殖民據點。臺灣在東亞貿易網絡中的角色,也與外來政權和在地社會的互動相連。
約距今二千五百年前,臺灣逐漸出現鐵器與高溫工藝。十三行等遺址的外來器物,提供技術變遷與跨海交換的考古線索。
卑南遺址在這段期間發展為大型聚落,留下石板棺、玉器等豐富材料。這些資料可用來討論史前生活與埋葬方式,但不能直接等同今日卑南族的歷史。
大坌坑文化留下繩紋陶、磨製石器及早期農業的資料。人群的定居、生產與跨海交流,成為認識臺灣新石器時代的重要線索。
八仙洞的長濱文化層,留下臺灣東海岸史前人群狩獵採集的線索。史前館所列年代約距今三萬至五千年,是理解早期生活的一個考古入口。
澎湖水道底拖撈起的人類下顎骨,經2025年古蛋白研究確認為男性丹尼索瓦人。來源保留兩個可能年代區間,這件化石不能直接證明臺灣本島的定居時間。
歐亞板塊與菲律賓海板塊斜向碰撞,約六百萬年前使交界的海底沉積物抬升,逐漸形成臺灣島主體。這是地質形成的線索,與人類何時活動是不同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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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象樹 The True Tree〈台灣歷史時間軸〉,保留歷史節點網址、版本與 CC BY 4.0 連結;改作時標明修改。 歷史分期、族群經驗與事件解釋可能有不同觀點;新材料出現時持續修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