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案提案與連署、委員會審查、黨團協商、記名表決及公開發言。
以提案、連署、委員會、黨團協商、記名表決與公開發言還原每位立委在爭議事件中的具體角色。
先建立一個國會事件,再把提案、主持、協商、發言與表決等角色分別連回人物。同黨籍不自動代表同等責任。
納入代表其握有重要公共權力、頻繁參與重大事件,或有需持續查證的公共問題;不是負面排名。
法案提案與連署、委員會審查、黨團協商、記名表決及公開發言。
法案提案與連署、委員會審查、黨團協商、記名表決及公開發言。
法案提案與連署、委員會審查、黨團協商、記名表決及公開發言。
法案提案與連署、委員會審查、黨團協商、記名表決及公開發言。
法案提案與連署、委員會審查、黨團協商、記名表決及公開發言。
法案提案與連署、委員會審查、黨團協商、記名表決及公開發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