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發生的重大兒虐致死案件。本頁將直接照顧者刑事案、兒盟社工刑事案、監察院糾正與收出養、居托及兒少保護改革分開追蹤;不重複展示不必要的虐待細節。
事件目前狀態
截至2026年7月16日,保母姊妹案最後可回查狀態為上訴最高法院;兒盟社工案一審判決後檢方已上訴。監察院糾正後的改善成效與兒少權法修正仍未確認完成,因此本案不標示為結案。
這裡回答「誰和誰有什麼責任或程序關係」。每條關係都連回可查驗的重大進展;判決仍在上訴者明確標示尚未確定,機構與政府責任也不由個人刑事判決代替。
區分直接照顧、收出養媒合與社工訪視,不把不同責任合併成一個角色。
二審判決有罪,已上訴最高法院;刑事責任尚未確定。
保母姊妹案上訴最高法院每個節點代表一次重大進展,重複轉載會收在同一節點的來源中。左側日期優先採事件發生或官方處置時間;來源文章的發布時間保留在節點證據頁。資料不足的期間不以推測補滿。
二審判決有罪,已上訴最高法院;刑事責任尚未確定。
機構服務、內控與改善責任仍需持續追蹤,不以社工個人判決取代。
案件起點與服務鏈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2年,檢方已上訴;刑事責任尚未確定。
社工案進入第二審呈現誰負責監督、誰提供地方服務,以及監察院糾正後仍需追蹤什麼。
監察院糾正指出監督不周;改善回覆與實際成效仍待驗證。
監察院糾正中央與地方機關監察院糾正指出服務未落實;後續改善與議處仍待追蹤。
監察院糾正中央與地方機關監察院糾正指出管理與檢查流於形式;後續改善仍待追蹤。
監察院糾正中央與地方機關2025年5月通過糾正;糾正不等於改善已完成。
查看糾正案節點2025年5月通過糾正;糾正不等於改善已完成。
查看糾正案節點2025年5月通過糾正;糾正不等於改善已完成。
查看糾正案節點一審、二審與最高法院第三審是同一刑事支線;目前尚未確定。
這是與保母姊妹案分開的刑事案件;目前進入第二審。
相較前一節點:制度改革進入法律修正程序,但仍需追蹤審議、三讀、施行與實際稽核。
納入原因:這個 Episode 已歸入同一個 Canonical Event,並保留自己的事件身分與證據入口。
2026年5月15日,臺北地檢署就陳姓社工一審判決提起上訴。因二審程序未完,社工的刑事責任與偽造文書無罪部分均不得標為已確定。
相較前一節點:社工刑事支線進入第二審,仍需等法院重新審理。
納入原因:這個 Episode 已歸入同一個 Canonical Event,並保留自己的事件身分與證據入口。
2026年4月16日,臺北地方法院一審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兒盟陳姓社工有期徒刑2年,其餘被訴偽造文書部分無罪。此是與保母姊妹案分開的刑事支線,當時尚可上訴。
相較前一節點:法院首次判斷收出養社工的注意義務、保證人地位與死亡結果間的刑事責任。
納入原因:這個 Episode 已歸入同一個 Canonical Event,並保留自己的事件身分與證據入口。
2026年3月24日可回查的公開進度顯示,保母姊妹案已上訴最高法院;因第三審尚無確定裁判,不得將二審結果標為已定讞。
相較前一節點:主要刑事案程序進入第三審,是本案仍不能結案的關鍵。
納入原因:這個 Episode 已歸入同一個 Canonical Event,並保留自己的事件身分與證據入口。
2026年1月27日,臺灣高等法院駁回劉彩萱、劉若琳上訴,維持一審無期徒刑與18年判決。全案當時仍可上訴最高法院。
相較前一節點:第二審未改變主要定罪與量刑,但司法程序尚未完結。
納入原因:這個 Episode 已歸入同一個 Canonical Event,並保留自己的事件身分與證據入口。
2025年5月21日監察院通過糾正,認定衛福部對收出養媒合服務監督不周,新北市未落實脆弱家庭整合服務,臺北市居家托育輔導管理與檢查流於形式。
相較前一節點:行政責任由個別工作者擴大到中央與地方的制度監督。
納入原因:這個 Episode 已歸入同一個 Canonical Event,並保留自己的事件身分與證據入口。
2025年5月13日,臺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認定劉彩萱、劉若琳共同故意對兒童犯妨害自由而凌虐致死,分別判處無期徒刑與有期徒刑18年。當時判決仍可上訴。
相較前一節點:直接照顧者的刑事責任首次由法院作出實體判決。
納入原因:這個 Episode 已歸入同一個 Canonical Event,並保留自己的事件身分與證據入口。
衛福部於2024年5月1日實施居家托育訪視工作指引,要求不預約、不同時段及親見兒童;對出養童、家外安置兒童或其他高風險個案增加訪視次數。
相較前一節點:中央先以行政指引回應訪視未能及時辨識風險的制度缺口。
納入原因:這個 Episode 已歸入同一個 Canonical Event,並保留自己的事件身分與證據入口。
2023年12月24日,未滿兩歲的男童凱凱在接受兒福聯盟收出養媒合服務、交由合作居家托育人員全日照顧期間死亡。後續調查擴及托育人員、兒盟訪視、新北市脆弱家庭服務、臺北市居托管理與衛福部收出養監督。
相較前一節點:幼童死亡觸發刑事追責與整條社會安全網的行政檢討。
納入原因:這個 Episode 已歸入同一個 Canonical Event,並保留自己的事件身分與證據入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