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你對自己的個資有哪些權利？

- 固定網址：https://thetruetree.com/knowledge/personal-data-subject-rights
- 卡片編號：TWK-009
- 分類：數位與資訊權利
- 版本：2026-10-19.2
- 首次發布日期：2026-10-19
- 內容更新日期：2026-10-19
- 來源核對日期：2026-10-19（台灣時間）
- 語言：zh-Hant-TW

認識查閱、更正、停止利用及刪除等權利，也要確認適用條件與法定保存義務。

## 先辨識資料保有者與申請管道

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列出查詢或閱覽、取得複製本、補充或更正、停止蒐集處理利用，以及刪除等權利，且不得事先拋棄或以契約限制。行使權利前，可先確認誰保有資料、資料項目、蒐集目的及申請管道，並保留往來紀錄。

支撐來源：[個人資料保護法](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I0050021)

## 提出請求不等於一律立即刪除

查詢、閱覽及複製本的請求，依第10條可能因國家重大利益、機關法定職務或第三人重大利益受限。停止處理利用及刪除則須另按第11條判斷，例如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的處理義務，以及業務執行必要或當事人書面同意的例外，不能把兩組規則混用。

支撐來源：[個人資料保護法](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I0050021)

## 閱讀時先核對

- 確認資料保有者有沒有提供權利行使方式及聯絡窗口。
- 若請求被拒絕，核對具體法律理由、保存目的及期限。

## 適用界線

法規頁可能同時顯示尚未生效的修法；請核對生效狀態。本卡參照第3、8、10、11條的一般規則，不判定特定刪除請求、身分驗證或專法保存義務。

## 來源與權利依據

- [個人資料保護法](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I0050021)｜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
  - 支撐內容：第3、8、10、11條：當事人權利、告知、閱覽與停止處理利用、刪除之條件及例外。
  - 權利依據：參照法律條文，依著作權法第9條不屬著作權標的；本卡另寫說明，不納入來源網站的版面、圖片或其他著作。
  - 權利說明：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J0070017
  - 核對日期：2026-10-19

## 授權與編輯紀錄

僅適用真象樹有權授權的原創說明、核對方法與編排；依法不受著作權保護的事實、概念及法規，不另主張專有權。AI 協助產出的文字不當然受著作權保護，本授權不擴張至真象樹未取得權利的部分。
來源網站、原始文件、第三方引文、圖片、圖表、商標及個人資料不隨本資料集授權。下載檔未收錄來源全文或媒體素材。

真象樹 The True Tree〈台灣公共議題知識卡〉，保留卡片網址、版本與 CC BY 4.0 連結；改作時標明修改。
授權條款：https://creativecommons.org/licenses/by/4.0/

依現狀提供，不保證適用於特定用途；引用來源不表示原機關為本整理背書。

AI 協助撰寫、來源核對與獨立 AI 覆核；未標示為真人或律師審查。
一般公共知識整理，未經律師個案審查；適用個案前，請回查現行條文、官方定義及最新資料。

2026-10-19 · 2026-10-19.1 · 首版原創整理，逐筆附上支撐來源與權利依據。
2026-10-19 · 2026-10-19.2 · 補齊分類、引用與日期欄位，釐清 AI 產出及授權範圍。

## 引用這張知識卡

真象樹 The True Tree（2026-10-19）。〈你對自己的個資有哪些權利？〉，《台灣公共議題知識卡》，TWK-009，版本 2026-10-19.2。
https://thetruetree.com/knowledge/personal-data-subject-rights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