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台灣公共議題知識卡

真象樹 The True Tree｜2026-10-19.2｜12 筆
目錄：https://thetruetree.com/knowledg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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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權條款：https://creativecommons.org/licenses/by/4.0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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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法律三讀後，何時才生效？

- 固定網址：https://thetruetree.com/knowledge/law-third-reading-effective-date
- 卡片編號：TWK-001
- 分類：公共制度
- 版本：2026-10-19.2
- 首次發布日期：2026-10-19
- 內容更新日期：2026-10-19
- 來源核對日期：2026-10-19（台灣時間）
- 語言：zh-Hant-TW

三讀、總統公布與施行是不同階段；判斷一項新規定能否適用，還要讀施行條款與沿革。

## 三讀完成，還要確認公布

三讀是立法院對法律案的院內議決階段；依中央法規標準法，法律須經立法院通過、總統公布。看到三讀通過的新聞時，先確認後續公布及可能的覆議程序，再判斷規定目前走到哪一步。

支撐來源：[中央法規標準法](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A0030133)、[立法程序](https://www.ly.gov.tw/Pages/List.aspx?nodeid=151)

## 施行條款決定生效時間

條文若明定自公布日施行，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的計算方式，自公布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。若指定日期，或授權以命令另定施行日，就從該特定日期生效。部分修法也可能分階段施行，不能只看公布日期。

支撐來源：[中央法規標準法](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A0030133)

## 閱讀時先核對

- 確認新聞說的是三讀日、總統公布日，還是實際施行日。
- 讀取法規末條、沿革及另定施行日的命令，確認適用的條文版本。

## 適用界線

本卡說明一般法律程序；個別法律、憲法程序及分階段施行規定須另行核對。法規資料庫更新也可能晚於主管機關正式公布。

## 來源與權利依據

- [中央法規標準法](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A0030133)｜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
  - 支撐內容：第4條與第12至14條：法律公布及法規生效日期。
  - 權利依據：參照法律條文，依著作權法第9條不屬著作權標的；本卡另寫說明，不納入來源網站的版面、圖片或其他著作。
  - 權利說明：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J0070017
  - 核對日期：2026-10-19

- [立法程序](https://www.ly.gov.tw/Pages/List.aspx?nodeid=151)｜立法院
  - 支撐內容：一讀、二讀、三讀及三讀後送總統公布、行政院移請覆議的程序。
  - 權利依據：僅參照事實、統計概念或制度說明，以本卡文字重新組織；未轉載原文、表格、圖片或PDF，也未將來源頁納入CC授權。概念與表達的區別可回查智慧財產局說明。
  - 權利說明：https://www.tipo.gov.tw/tw/copyright/692-14988.html
  - 核對日期：2026-10-19

## 授權與編輯紀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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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象樹 The True Tree〈台灣公共議題知識卡〉，保留卡片網址、版本與 CC BY 4.0 連結；改作時標明修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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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現狀提供，不保證適用於特定用途；引用來源不表示原機關為本整理背書。

AI 協助撰寫、來源核對與獨立 AI 覆核；未標示為真人或律師審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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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10-19 · 2026-10-19.1 · 首版原創整理，逐筆附上支撐來源與權利依據。
2026-10-19 · 2026-10-19.2 · 補齊分類、引用與日期欄位，釐清 AI 產出及授權範圍。

## 引用這張知識卡

真象樹 The True Tree（2026-10-19）。〈法律三讀後，何時才生效？〉，《台灣公共議題知識卡》，TWK-001，版本 2026-10-19.2。
https://thetruetree.com/knowledge/law-third-reading-effective-date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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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中央與地方，誰負責什麼？

- 固定網址：https://thetruetree.com/knowledge/central-local-government-powers
- 卡片編號：TWK-002
- 分類：公共制度
- 版本：2026-10-19.2
- 首次發布日期：2026-10-19
- 內容更新日期：2026-10-19
- 來源核對日期：2026-10-19（台灣時間）
- 語言：zh-Hant-TW

先分清自治事項與委辦事項，再核對具體法律、執行層級、財源與監督責任。

## 自治與委辦，責任結構不同

地方制度法把地方業務區分為自治事項與委辦事項。前者是地方依憲法、法律自行立法及執行，或法律要求地方辦理並負政策規劃及行政執行責任的事務；後者則是地方在上級政府指揮監督下，執行上級交付、原非自身的事務。

支撐來源：[地方制度法](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A0040003)

## 回到具體事項找分工

地方制度法分列直轄市、縣市及鄉鎮市的自治事項，也保留其他法律的規定。遇到權責爭議，應把政策規劃、行政執行、經費及監督分別列清楚；涉及跨區事項時，再核對協商與共同上級機關的協調程序。

支撐來源：[地方制度法](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A0040003)

## 閱讀時先核對

- 找出爭議事項的具體法條，確認屬自治、委辦或另有專法分工。
- 分別確認誰制定政策、誰執行、誰負擔經費，以及誰有監督權。

## 適用界線

教育、警政、社福及環境等領域常另有專法。不能單憑機關名稱、補助金額或政治說法，推定全部責任。

## 來源與權利依據

- [地方制度法](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A0040003)｜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
  - 支撐內容：第2條自治與委辦定義；第18至21條事項分類；第70、75至77條財務、監督與權限爭議。
  - 權利依據：參照法律條文，依著作權法第9條不屬著作權標的；本卡另寫說明，不納入來源網站的版面、圖片或其他著作。
  - 權利說明：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J0070017
  - 核對日期：2026-10-19

## 授權與編輯紀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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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10-19 · 2026-10-19.1 · 首版原創整理，逐筆附上支撐來源與權利依據。
2026-10-19 · 2026-10-19.2 · 補齊分類、引用與日期欄位，釐清 AI 產出及授權範圍。

## 引用這張知識卡

真象樹 The True Tree（2026-10-19）。〈中央與地方，誰負責什麼？〉，《台灣公共議題知識卡》，TWK-002，版本 2026-10-19.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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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預算與決算不是同一件事

- 固定網址：https://thetruetree.com/knowledge/budget-vs-final-accounts
- 卡片編號：TWK-003
- 分類：公共制度
- 版本：2026-10-19.2
- 首次發布日期：2026-10-19
- 內容更新日期：2026-10-19
- 來源核對日期：2026-10-19（台灣時間）
- 語言：zh-Hant-TW

編列金額、法定預算、執行數與決算審定數，回答的是不同階段的問題。

## 預算是事前規劃與授權

預算案是政府對一定期間收支及工作所需經費的規劃；預算法區分尚未完成立法程序的預算案，以及完成程序並公布的法定預算。報導中的提議金額，不能直接視為已核定或已經支出。

支撐來源：[預算法](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T0020001)

## 決算回看實際執行

中央政府決算整理年度實際收支、舉債、償債等結果，並附執行經過及績效說明；審計機關審核後提出報告，由立法院審議。比較政策時，要分開看預算數、執行數與審定數，也要查差異原因；花完經費本身不足以證明政策有效。

支撐來源：[決算法](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T0020005)

## 閱讀時先核對

- 確認金額是預算案、法定預算、執行數，或決算審定數。
- 將同年度、同計畫的金額與執行、績效及差異說明放在一起看。

## 適用界線

本卡以中央政府一般制度為主；特別預算、基金及地方決算仍須讀取各自規定。執行率不能單獨證明成效或合法性。

## 來源與權利依據

- [預算法](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T0020001)｜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
  - 支撐內容：第1、2條：預算案及法定預算；預算之編造、審議與執行。
  - 權利依據：參照法律條文，依著作權法第9條不屬著作權標的；本卡另寫說明，不納入來源網站的版面、圖片或其他著作。
  - 權利說明：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J0070017
  - 核對日期：2026-10-19

- [決算法](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T0020005)｜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
  - 支撐內容：第1、4、12、23至28條：中央政府決算內容、績效說明、審核與審議。
  - 權利依據：參照法律條文，依著作權法第9條不屬著作權標的；本卡另寫說明，不納入來源網站的版面、圖片或其他著作。
  - 權利說明：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J0070017
  - 核對日期：2026-10-19

## 授權與編輯紀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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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10-19 · 2026-10-19.1 · 首版原創整理，逐筆附上支撐來源與權利依據。
2026-10-19 · 2026-10-19.2 · 補齊分類、引用與日期欄位，釐清 AI 產出及授權範圍。

## 引用這張知識卡

真象樹 The True Tree（2026-10-19）。〈預算與決算不是同一件事〉，《台灣公共議題知識卡》，TWK-003，版本 2026-10-19.2。
https://thetruetree.com/knowledge/budget-vs-final-accounts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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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怎麼申請政府資訊？

- 固定網址：https://thetruetree.com/knowledge/government-information-access
- 卡片編號：TWK-004
- 分類：公共制度
- 版本：2026-10-19.2
- 首次發布日期：2026-10-19
- 內容更新日期：2026-10-19
- 來源核對日期：2026-10-19（台灣時間）
- 語言：zh-Hant-TW

先查機關主動公開的資料；需要申請時，確認資訊範圍、限制理由與部分公開的可能。

## 先找主動公開，再確認申請方式

政府資訊公開法區分主動公開與依申請提供。法規、施政計畫、業務統計、研究報告、預決算及部分會議紀錄等，原則上屬主動公開項目。提出申請前，可先確認資料是否已公開，再向持有資訊的機關具體說明所需內容。

支撐來源：[政府資訊公開法](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I0020026)

## 有限制，也要看能否部分提供

國家機密、偵查、決策前準備、隱私及營業秘密等，可能構成限制公開的事由，但仍須符合各款法律要件。若只有部分內容必須保密，其他部分應依規定提供；申請遭全部或部分駁回時，機關須以書面說明理由，並有行政救濟途徑。

支撐來源：[政府資訊公開法](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I0020026)

## 閱讀時先核對

- 先查機關資訊公開專區，並確認實際持有資料的機關。
- 收到拒絕時，核對具體法條、理由，以及機關是否評估部分提供。

## 適用界線

申請資格、費用、資訊是否存在、專法及個案保密要件都可能影響結果。本卡不保證特定申請一定獲准。

## 來源與權利依據

- [政府資訊公開法](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I0020026)｜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
  - 支撐內容：第5至10、13、16至20條：公開方式、申請、限制公開、可分離原則及救濟。
  - 權利依據：參照法律條文，依著作權法第9條不屬著作權標的；本卡另寫說明，不納入來源網站的版面、圖片或其他著作。
  - 權利說明：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J0070017
  - 核對日期：2026-10-19

## 授權與編輯紀錄

僅適用真象樹有權授權的原創說明、核對方法與編排；依法不受著作權保護的事實、概念及法規，不另主張專有權。AI 協助產出的文字不當然受著作權保護，本授權不擴張至真象樹未取得權利的部分。
來源網站、原始文件、第三方引文、圖片、圖表、商標及個人資料不隨本資料集授權。下載檔未收錄來源全文或媒體素材。

真象樹 The True Tree〈台灣公共議題知識卡〉，保留卡片網址、版本與 CC BY 4.0 連結；改作時標明修改。
授權條款：https://creativecommons.org/licenses/by/4.0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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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10-19 · 2026-10-19.1 · 首版原創整理，逐筆附上支撐來源與權利依據。
2026-10-19 · 2026-10-19.2 · 補齊分類、引用與日期欄位，釐清 AI 產出及授權範圍。

## 引用這張知識卡

真象樹 The True Tree（2026-10-19）。〈怎麼申請政府資訊？〉，《台灣公共議題知識卡》，TWK-004，版本 2026-10-19.2。
https://thetruetree.com/knowledge/government-information-access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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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CPI 到底在量什麼？

- 固定網址：https://thetruetree.com/knowledge/how-to-read-cpi
- 卡片編號：TWK-005
- 分類：資料判讀
- 版本：2026-10-19.2
- 首次發布日期：2026-10-19
- 內容更新日期：2026-10-19
- 來源核對日期：2026-10-19（台灣時間）
- 語言：zh-Hant-TW

消費者物價指數觀察一般家庭消費價格的整體變動；個人的支出組合，未必等於統計籃子。

## 消費價格與資產價格要分開

消費者物價指數（CPI）觀察家庭購買消費性商品及服務的價格變化。住宅的買賣價格屬資產價格，與房租所代表的居住服務不同；中央銀行說明，台灣的 CPI 也將自有住宅設算租金納入，不能把沒有直接列入房價解讀成完全沒計入居住成本。

支撐來源：[對外界呼籲統計單位「試編房價納入CPI」的看法](https://www.cbc.gov.tw/tw/cp-302-157922-dec7d-1.html)

## 先確認統計籃子與比較期間

主計總處的 CPI 資料把消費項目分為食物、衣著、居住等類別。閱讀總指數時，應回查當期基期、分類及權數；個人的飲食、居住、交通支出比重不同，感受到的漲幅也可能不同。比較數值前，再確認是上月、去年同月，還是整年平均。

支撐來源：[消費者物價基本分類暨項目群指數](https://data.gov.tw/dataset/9158)、[對外界呼籲統計單位「試編房價納入CPI」的看法](https://www.cbc.gov.tw/tw/cp-302-157922-dec7d-1.html)

## 閱讀時先核對

- 確認比較的是總指數、個別分類，還是自己的支出組合。
- 查明基期、分類、權數與期間；分清房租等消費服務及房屋買賣價格。

## 適用界線

本卡不列最新物價數值；基期、項目及權數可能更新。2023年央行文件用於說明消費與資產價格的概念，最新編製方法仍以主計總處為準。

## 來源與權利依據

- [對外界呼籲統計單位「試編房價納入CPI」的看法](https://www.cbc.gov.tw/tw/cp-302-157922-dec7d-1.html)｜中央銀行
  - 支撐內容：2023-05-16新聞稿：CPI消費範圍、房價與居住服務、自有住宅設算租金。
  - 權利依據：僅參照事實、統計概念或制度說明，以本卡文字重新組織；未轉載原文、表格、圖片或PDF，也未將來源頁納入CC授權。概念與表達的區別可回查智慧財產局說明。
  - 權利說明：https://www.tipo.gov.tw/tw/copyright/692-14988.html
  - 核對日期：2026-10-19

- [消費者物價基本分類暨項目群指數](https://data.gov.tw/dataset/9158)｜行政院主計總處／政府資料開放平臺
  - 支撐內容：CPI分類、基期與資料提供機關；資料集頁明示OGDL第1版。
  - 權利依據：此資料集頁明示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；本卡保留機關與資料集名稱、網址及授權連結。授權僅限該資料集適用範圍，不延伸到其他網站或第三方素材；本版未匯入原始數據檔。
  - 權利說明：https://data.gov.tw/license
  - 核對日期：2026-10-19

## 授權與編輯紀錄

僅適用真象樹有權授權的原創說明、核對方法與編排；依法不受著作權保護的事實、概念及法規，不另主張專有權。AI 協助產出的文字不當然受著作權保護，本授權不擴張至真象樹未取得權利的部分。
來源網站、原始文件、第三方引文、圖片、圖表、商標及個人資料不隨本資料集授權。下載檔未收錄來源全文或媒體素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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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權條款：https://creativecommons.org/licenses/by/4.0/

依現狀提供，不保證適用於特定用途；引用來源不表示原機關為本整理背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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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10-19 · 2026-10-19.1 · 首版原創整理，逐筆附上支撐來源與權利依據。
2026-10-19 · 2026-10-19.2 · 補齊分類、引用與日期欄位，釐清 AI 產出及授權範圍。

## 引用這張知識卡

真象樹 The True Tree（2026-10-19）。〈CPI 到底在量什麼？〉，《台灣公共議題知識卡》，TWK-005，版本 2026-10-19.2。
https://thetruetree.com/knowledge/how-to-read-cpi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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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失業率為什麼不是「沒工作的人」比例？

- 固定網址：https://thetruetree.com/knowledge/unemployment-rate-definition
- 卡片編號：TWK-006
- 分類：資料判讀
- 版本：2026-10-19.2
- 首次發布日期：2026-10-19
- 內容更新日期：2026-10-19
- 來源核對日期：2026-10-19（台灣時間）
- 語言：zh-Hant-TW

失業率以勞動力為分母；失業者有明確統計條件，也包含等待復工及等待開始工作的例外。

## 分母是勞動力，不是總人口

官方失業率是失業者占勞動力的比例。一般失業者是在資料標準週內年滿15歲、沒有工作、隨時可以工作，且正在尋找工作或已找工作等待結果的人。判讀時要先確認定義，不能只把所有沒有受僱工作的人相加。

支撐來源：[勞動統計名詞：失業及非勞動力統計](https://statdb.mol.gov.tw/html/com/st0103.html)

## 求職條件有統計上的例外

勞動部的統計定義另包括等待恢復工作者，以及已找到職業但尚未開始工作、也沒有報酬者。想工作卻未找工作的人，若不符合其他失業認定條件，通常屬非勞動力。失業率因此無法單獨呈現放棄求職或其他勞動低度運用情形。

支撐來源：[勞動統計名詞：失業及非勞動力統計](https://statdb.mol.gov.tw/html/com/st0103.html)

## 閱讀時先核對

- 確認分子、分母、資料標準週及失業者認定條件。
- 比較相同期間與口徑的數字，並分清正式失業率及廣義指標。

## 適用界線

本卡只說明定義，不列當月估計值。調查範圍、抽樣誤差、季節調整及廣義指標須另讀官方方法，不能據此判定個人的給付資格。

## 來源與權利依據

- [勞動統計名詞：失業及非勞動力統計](https://statdb.mol.gov.tw/html/com/st0103.html)｜勞動部
  - 支撐內容：失業者三項一般條件、等待復工及等待上工例外、失業率分母與非勞動力。
  - 權利依據：僅參照事實、統計概念或制度說明，以本卡文字重新組織；未轉載原文、表格、圖片或PDF，也未將來源頁納入CC授權。概念與表達的區別可回查智慧財產局說明。
  - 權利說明：https://www.tipo.gov.tw/tw/copyright/692-14988.html
  - 核對日期：2026-10-19

## 授權與編輯紀錄

僅適用真象樹有權授權的原創說明、核對方法與編排；依法不受著作權保護的事實、概念及法規，不另主張專有權。AI 協助產出的文字不當然受著作權保護，本授權不擴張至真象樹未取得權利的部分。
來源網站、原始文件、第三方引文、圖片、圖表、商標及個人資料不隨本資料集授權。下載檔未收錄來源全文或媒體素材。

真象樹 The True Tree〈台灣公共議題知識卡〉，保留卡片網址、版本與 CC BY 4.0 連結；改作時標明修改。
授權條款：https://creativecommons.org/licenses/by/4.0/

依現狀提供，不保證適用於特定用途；引用來源不表示原機關為本整理背書。

AI 協助撰寫、來源核對與獨立 AI 覆核；未標示為真人或律師審查。
一般公共知識整理，未經律師個案審查；適用個案前，請回查現行條文、官方定義及最新資料。

2026-10-19 · 2026-10-19.1 · 首版原創整理，逐筆附上支撐來源與權利依據。
2026-10-19 · 2026-10-19.2 · 補齊分類、引用與日期欄位，釐清 AI 產出及授權範圍。

## 引用這張知識卡

真象樹 The True Tree（2026-10-19）。〈失業率為什麼不是「沒工作的人」比例？〉，《台灣公共議題知識卡》，TWK-006，版本 2026-10-19.2。
https://thetruetree.com/knowledge/unemployment-rate-definition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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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平均薪資與中位薪資怎麼看？

- 固定網址：https://thetruetree.com/knowledge/average-vs-median-wage
- 卡片編號：TWK-007
- 分類：資料判讀
- 版本：2026-10-19.2
- 首次發布日期：2026-10-19
- 內容更新日期：2026-10-19
- 來源核對日期：2026-10-19（台灣時間）
- 語言：zh-Hant-TW

平均數與中位數描述不同面向；比較之前，先對齊受僱範圍、薪資種類與期間。

## 整體平均與中間位置

平均薪資以統計範圍內的薪資總額和受僱人數計算，少數很高的薪資也會影響平均值。中位薪資則按個別薪資高低排列，以中間位置描述分布。它們回答的問題不同，不能因其中一個較高或較低，就直接推定另一個錯誤。

支撐來源：[薪情平臺答客問](https://earnings.dgbas.gov.tw/replies.aspx)

## 同名數字仍可能有不同口徑

主計總處說明，經常性薪資與包含獎金等項目的總薪資不同；年平均薪資是各月平均薪資的加權平均，也不是某個人的全年薪資總額。比較時還要對齊月或年、全時或部分工時、行業及地區範圍，避免拿不同母體直接相減。

支撐來源：[薪情平臺答客問](https://earnings.dgbas.gov.tw/replies.aspx)

## 閱讀時先核對

- 確認是平均或中位數、經常性或總薪資、每月或全年資料。
- 核對納入的行業、受僱型態及地區；不要把年平均月薪直接當成年薪總額。

## 適用界線

本卡不提供個人薪酬或職涯建議，也不列最新金額。實際調查與發布範圍應以每份統計說明為準。

## 來源與權利依據

- [薪情平臺答客問](https://earnings.dgbas.gov.tw/replies.aspx)｜行政院主計總處
  - 支撐內容：平均與中位薪資、經常性及總薪資、年平均薪資加權與調查範圍；僅取概念另寫。
  - 權利依據：僅參照事實、統計概念或制度說明，以本卡文字重新組織；未轉載原文、表格、圖片或PDF，也未將來源頁納入CC授權。概念與表達的區別可回查智慧財產局說明。
  - 權利說明：https://www.tipo.gov.tw/tw/copyright/692-14988.html
  - 核對日期：2026-10-19

## 授權與編輯紀錄

僅適用真象樹有權授權的原創說明、核對方法與編排；依法不受著作權保護的事實、概念及法規，不另主張專有權。AI 協助產出的文字不當然受著作權保護，本授權不擴張至真象樹未取得權利的部分。
來源網站、原始文件、第三方引文、圖片、圖表、商標及個人資料不隨本資料集授權。下載檔未收錄來源全文或媒體素材。

真象樹 The True Tree〈台灣公共議題知識卡〉，保留卡片網址、版本與 CC BY 4.0 連結；改作時標明修改。
授權條款：https://creativecommons.org/licenses/by/4.0/

依現狀提供，不保證適用於特定用途；引用來源不表示原機關為本整理背書。

AI 協助撰寫、來源核對與獨立 AI 覆核；未標示為真人或律師審查。
一般公共知識整理，未經律師個案審查；適用個案前，請回查現行條文、官方定義及最新資料。

2026-10-19 · 2026-10-19.1 · 首版原創整理，逐筆附上支撐來源與權利依據。
2026-10-19 · 2026-10-19.2 · 補齊分類、引用與日期欄位，釐清 AI 產出及授權範圍。

## 引用這張知識卡

真象樹 The True Tree（2026-10-19）。〈平均薪資與中位薪資怎麼看？〉，《台灣公共議題知識卡》，TWK-007，版本 2026-10-19.2。
https://thetruetree.com/knowledge/average-vs-median-wage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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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年增率和月增率不能混著看

- 固定網址：https://thetruetree.com/knowledge/yoy-vs-mom
- 卡片編號：TWK-008
- 分類：資料判讀
- 版本：2026-10-19.2
- 首次發布日期：2026-10-19
- 內容更新日期：2026-10-19
- 來源核對日期：2026-10-19（台灣時間）
- 語言：zh-Hant-TW

先問「和哪一期比較」，再分清季節變動、基期效應與百分點。

## 比較基準不同，訊息也不同

月資料的年增率通常與去年同月相比，月增率則與前一個月相比。年增率較能降低固定季節型態的影響，但去年基期異常或節慶日期移動仍可能干擾；月增率較接近近期變化，也更需要留意工作天數與季節性。

支撐來源：[經濟統計名詞定義與應用手冊：資料比較與季節調整](https://www.moea.gov.tw/Mns/populace/content/wHandMenuFile.ashx?file_id=615)

## 把季調、單位與原始數字一起看

比較前先核對資料是否經季節調整，以及兩期的定義、範圍與基期是否相同。百分比變動與百分點差也要分開：例如某比率從2%變成3%，差距是1個百分點；這個算術示例不表示任何實際指標的最新變動。

支撐來源：[經濟統計名詞定義與應用手冊：資料比較與季節調整](https://www.moea.gov.tw/Mns/populace/content/wHandMenuFile.ashx?file_id=615)

## 閱讀時先核對

- 確認基準是上月、去年同月，還是去年同期平均。
- 確認是否季調、基期及定義是否一致；把百分比與百分點分開表達。

## 適用界線

本卡使用一般比較概念與自擬算術例，不採用來源手冊的歷史數值、舊基期或舊調查範圍。季調估計值可能修訂，具體指標要另查最新方法。

## 來源與權利依據

- [經濟統計名詞定義與應用手冊：資料比較與季節調整](https://www.moea.gov.tw/Mns/populace/content/wHandMenuFile.ashx?file_id=615)｜經濟部統計處
  - 支撐內容：手冊關於同期比較、基期與季節調整的通用說明；不採用歷史數值或舊版統計口徑。
  - 權利依據：僅參照事實、統計概念或制度說明，以本卡文字重新組織；未轉載原文、表格、圖片或PDF，也未將來源頁納入CC授權。概念與表達的區別可回查智慧財產局說明。
  - 權利說明：https://www.tipo.gov.tw/tw/copyright/692-14988.html
  - 核對日期：2026-10-19

## 授權與編輯紀錄

僅適用真象樹有權授權的原創說明、核對方法與編排；依法不受著作權保護的事實、概念及法規，不另主張專有權。AI 協助產出的文字不當然受著作權保護，本授權不擴張至真象樹未取得權利的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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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10-19 · 2026-10-19.1 · 首版原創整理，逐筆附上支撐來源與權利依據。
2026-10-19 · 2026-10-19.2 · 補齊分類、引用與日期欄位，釐清 AI 產出及授權範圍。

## 引用這張知識卡

真象樹 The True Tree（2026-10-19）。〈年增率和月增率不能混著看〉，《台灣公共議題知識卡》，TWK-008，版本 2026-10-19.2。
https://thetruetree.com/knowledge/yoy-vs-mo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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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你對自己的個資有哪些權利？

- 固定網址：https://thetruetree.com/knowledge/personal-data-subject-rights
- 卡片編號：TWK-009
- 分類：數位與資訊權利
- 版本：2026-10-19.2
- 首次發布日期：2026-10-19
- 內容更新日期：2026-10-19
- 來源核對日期：2026-10-19（台灣時間）
- 語言：zh-Hant-TW

認識查閱、更正、停止利用及刪除等權利，也要確認適用條件與法定保存義務。

## 先辨識資料保有者與申請管道

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列出查詢或閱覽、取得複製本、補充或更正、停止蒐集處理利用，以及刪除等權利，且不得事先拋棄或以契約限制。行使權利前，可先確認誰保有資料、資料項目、蒐集目的及申請管道，並保留往來紀錄。

支撐來源：[個人資料保護法](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I0050021)

## 提出請求不等於一律立即刪除

查詢、閱覽及複製本的請求，依第10條可能因國家重大利益、機關法定職務或第三人重大利益受限。停止處理利用及刪除則須另按第11條判斷，例如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的處理義務，以及業務執行必要或當事人書面同意的例外，不能把兩組規則混用。

支撐來源：[個人資料保護法](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I0050021)

## 閱讀時先核對

- 確認資料保有者有沒有提供權利行使方式及聯絡窗口。
- 若請求被拒絕，核對具體法律理由、保存目的及期限。

## 適用界線

法規頁可能同時顯示尚未生效的修法；請核對生效狀態。本卡參照第3、8、10、11條的一般規則，不判定特定刪除請求、身分驗證或專法保存義務。

## 來源與權利依據

- [個人資料保護法](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I0050021)｜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
  - 支撐內容：第3、8、10、11條：當事人權利、告知、閱覽與停止處理利用、刪除之條件及例外。
  - 權利依據：參照法律條文，依著作權法第9條不屬著作權標的；本卡另寫說明，不納入來源網站的版面、圖片或其他著作。
  - 權利說明：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J0070017
  - 核對日期：2026-10-19

## 授權與編輯紀錄

僅適用真象樹有權授權的原創說明、核對方法與編排；依法不受著作權保護的事實、概念及法規，不另主張專有權。AI 協助產出的文字不當然受著作權保護，本授權不擴張至真象樹未取得權利的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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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10-19 · 2026-10-19.1 · 首版原創整理，逐筆附上支撐來源與權利依據。
2026-10-19 · 2026-10-19.2 · 補齊分類、引用與日期欄位，釐清 AI 產出及授權範圍。

## 引用這張知識卡

真象樹 The True Tree（2026-10-19）。〈你對自己的個資有哪些權利？〉，《台灣公共議題知識卡》，TWK-009，版本 2026-10-19.2。
https://thetruetree.com/knowledge/personal-data-subject-rights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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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個資只能收「目的所必要」

- 固定網址：https://thetruetree.com/knowledge/purpose-limitation-data-minimization
- 卡片編號：TWK-010
- 分類：數位與資訊權利
- 版本：2026-10-19.2
- 首次發布日期：2026-10-19
- 內容更新日期：2026-10-19
- 來源核對日期：2026-10-19（台灣時間）
- 語言：zh-Hant-TW

取得同意，也要確認特定目的、必要範圍、告知內容與後續利用依據。

## 每一欄資料都要有必要性

個資法第5條要求蒐集、處理及利用與特定目的有正當合理關聯，並不得超過必要範圍。閱讀表單或設計服務時，應逐欄問資料和功能有什麼關係，而不是只因使用者勾選同意，就推定任何資料都可以收集。

支撐來源：[個人資料保護法](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I0050021)

## 原目的與新用途要分開核對

直接向當事人蒐集個資時，原則上須告知蒐集者、目的、資料類別、利用期間與方式，以及行使權利的方法。非公務機關還須具備法定事由，後續利用原則上限於原目的必要範圍；若要改作其他用途，須另查適用的法定依據及條件。

支撐來源：[個人資料保護法](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I0050021)

## 閱讀時先核對

- 確認各欄資料與特定目的的必要關聯、保存期間及可接觸者。
- 新用途是否仍在原目的內？若超出，是否具備適用的法定條件？

## 適用界線

本卡參照第5、8、19、20條的一般規則。敏感資料、間接蒐集、公務機關及特別法另有要求；不以單一同意框判定個案合法。

## 來源與權利依據

- [個人資料保護法](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I0050021)｜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
  - 支撐內容：第5、8、19、20條：必要範圍、告知、非公務機關蒐集事由及目的外利用。
  - 權利依據：參照法律條文，依著作權法第9條不屬著作權標的；本卡另寫說明，不納入來源網站的版面、圖片或其他著作。
  - 權利說明：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J0070017
  - 核對日期：2026-10-19

## 授權與編輯紀錄

僅適用真象樹有權授權的原創說明、核對方法與編排；依法不受著作權保護的事實、概念及法規，不另主張專有權。AI 協助產出的文字不當然受著作權保護，本授權不擴張至真象樹未取得權利的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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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權條款：https://creativecommons.org/licenses/by/4.0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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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I 協助撰寫、來源核對與獨立 AI 覆核；未標示為真人或律師審查。
一般公共知識整理，未經律師個案審查；適用個案前，請回查現行條文、官方定義及最新資料。

2026-10-19 · 2026-10-19.1 · 首版原創整理，逐筆附上支撐來源與權利依據。
2026-10-19 · 2026-10-19.2 · 補齊分類、引用與日期欄位，釐清 AI 產出及授權範圍。

## 引用這張知識卡

真象樹 The True Tree（2026-10-19）。〈個資只能收「目的所必要」〉，《台灣公共議題知識卡》，TWK-010，版本 2026-10-19.2。
https://thetruetree.com/knowledge/purpose-limitation-data-minimization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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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政府開放資料可以怎麼用？

- 固定網址：https://thetruetree.com/knowledge/ogdl-taiwan
- 卡片編號：TWK-011
- 分類：數位與資訊權利
- 版本：2026-10-19.2
- 首次發布日期：2026-10-19
- 內容更新日期：2026-10-19
- 來源核對日期：2026-10-19（台灣時間）
- 語言：zh-Hant-TW

先找個別資料集的授權與版本；公開瀏覽及取得再利用權利，是不同的事。

## 以資料集明示的授權為準

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允許對適用資料進行重製、散布、公開傳輸、編輯、改作與再授權，且不限制目的、時間及地域。使用者須依顯名要求保留資料提供機關及授權聲明；不能只因資料放在政府網站，就推定同一網站的全部素材都適用。

支撐來源：[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－第1版](https://data.gov.tw/license)

## 開放授權仍有範圍

條款未授予專利與商標權，也不能替未取得權利的第三方內容或個資排除其他法律限制。實際使用時，應保存資料集名稱、版本、取得日期、提供機關與授權網址；機關停止提供資料，不代表可以把既有副本的來源和權利資訊刪掉。

支撐來源：[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－第1版](https://data.gov.tw/license)

## 閱讀時先核對

- 確認個別資料集明示的授權名稱、版本與顯名要求。
- 檢查第三方內容、個資、商標及另外標示的素材限制。

## 適用界線

本卡只解說OGDL第1版，不認定特定資料集均可使用。應以取得資料當時的完整內容、權利標示與版本逐項確認。

## 來源與權利依據

- [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－第1版](https://data.gov.tw/license)｜政府資料開放平臺
  - 支撐內容：權利授與、再授權、顯名義務、專利商標排除、停止提供與第三人權利；原始條款作核對依據。
  - 權利依據：僅參照事實、統計概念或制度說明，以本卡文字重新組織；未轉載原文、表格、圖片或PDF，也未將來源頁納入CC授權。概念與表達的區別可回查智慧財產局說明。
  - 權利說明：https://www.tipo.gov.tw/tw/copyright/692-14988.html
  - 核對日期：2026-10-19

## 授權與編輯紀錄

僅適用真象樹有權授權的原創說明、核對方法與編排；依法不受著作權保護的事實、概念及法規，不另主張專有權。AI 協助產出的文字不當然受著作權保護，本授權不擴張至真象樹未取得權利的部分。
來源網站、原始文件、第三方引文、圖片、圖表、商標及個人資料不隨本資料集授權。下載檔未收錄來源全文或媒體素材。

真象樹 The True Tree〈台灣公共議題知識卡〉，保留卡片網址、版本與 CC BY 4.0 連結；改作時標明修改。
授權條款：https://creativecommons.org/licenses/by/4.0/

依現狀提供，不保證適用於特定用途；引用來源不表示原機關為本整理背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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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10-19 · 2026-10-19.1 · 首版原創整理，逐筆附上支撐來源與權利依據。
2026-10-19 · 2026-10-19.2 · 補齊分類、引用與日期欄位，釐清 AI 產出及授權範圍。

## 引用這張知識卡

真象樹 The True Tree（2026-10-19）。〈政府開放資料可以怎麼用？〉，《台灣公共議題知識卡》，TWK-011，版本 2026-10-19.2。
https://thetruetree.com/knowledge/ogdl-taiwan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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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新聞事實能用，不代表文章能整篇搬

- 固定網址：https://thetruetree.com/knowledge/news-facts-expression-quotation
- 卡片編號：TWK-012
- 分類：數位與資訊權利
- 版本：2026-10-19.2
- 首次發布日期：2026-10-19
- 內容更新日期：2026-10-19
- 來源核對日期：2026-10-19（台灣時間）
- 語言：zh-Hant-TW

把事實、原創表達及引用分開；附來源或交給AI改寫，都不會自動取得授權。

## 查證事實，另寫自己的說明

著作權保護表達，不把思想、概念或單純傳達事實的新聞語文一律納入保護；但記者的分析、敘事安排與照片、圖表、影音仍可能受保護。整理資訊時，應先查證事實，再用自己的結構及文字說明；逐句換字或翻譯，仍可能涉及他人的表達。

支撐來源：[著作權法](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J0070017)、[電子郵件1040812：概念、改作與引用](https://www.tipo.gov.tw/tw/copyright/692-14988.html)

## 必要引用仍要符合合理範圍

為報導、評論、教學或研究等正當目的引用已公開作品，須有必要性、與自己的創作可以區辨，並明示出處。合理範圍要綜合目的、作品性質、使用質量及市場影響判斷；沒有通用的安全字數，也不能靠註明來源讓整篇轉載自動合法。

支撐來源：[著作權法](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J0070017)、[電子郵件1040812：概念、改作與引用](https://www.tipo.gov.tw/tw/copyright/692-14988.html)

## 閱讀時先核對

- 辨識使用的是可獨立查證的事實，或原作者的敘事、分析及素材。
- 引用是否必要、從屬於自己的內容、清楚區分並保留出處？

## 適用界線

合理使用依具體個案判斷，爭議最終由司法機關認定。單純事實新聞的語文例外不能直接套用到照片、影片或資料庫的創作性編排。

## 來源與權利依據

- [著作權法](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J0070017)｜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
  - 支撐內容：第9、10條之1、52、64、65條：事實與表達、引用、出處及合理使用判準。
  - 權利依據：參照法律條文，依著作權法第9條不屬著作權標的；本卡另寫說明，不納入來源網站的版面、圖片或其他著作。
  - 權利說明：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J0070017
  - 核對日期：2026-10-19

- [電子郵件1040812：概念、改作與引用](https://www.tipo.gov.tw/tw/copyright/692-14988.html)｜經濟部智慧財產局
  - 支撐內容：概念與表達、另寫說明與翻譯改作之別，及引用須附屬於自己創作並明示出處。
  - 權利依據：僅參照事實、統計概念或制度說明，以本卡文字重新組織；未轉載原文、表格、圖片或PDF，也未將來源頁納入CC授權。概念與表達的區別可回查智慧財產局說明。
  - 權利說明：https://www.tipo.gov.tw/tw/copyright/692-14988.html
  - 核對日期：2026-10-19

## 授權與編輯紀錄

僅適用真象樹有權授權的原創說明、核對方法與編排；依法不受著作權保護的事實、概念及法規，不另主張專有權。AI 協助產出的文字不當然受著作權保護，本授權不擴張至真象樹未取得權利的部分。
來源網站、原始文件、第三方引文、圖片、圖表、商標及個人資料不隨本資料集授權。下載檔未收錄來源全文或媒體素材。

真象樹 The True Tree〈台灣公共議題知識卡〉，保留卡片網址、版本與 CC BY 4.0 連結；改作時標明修改。
授權條款：https://creativecommons.org/licenses/by/4.0/

依現狀提供，不保證適用於特定用途；引用來源不表示原機關為本整理背書。

AI 協助撰寫、來源核對與獨立 AI 覆核；未標示為真人或律師審查。
一般公共知識整理，未經律師個案審查；適用個案前，請回查現行條文、官方定義及最新資料。

2026-10-19 · 2026-10-19.1 · 首版原創整理，逐筆附上支撐來源與權利依據。
2026-10-19 · 2026-10-19.2 · 補齊分類、引用與日期欄位，釐清 AI 產出及授權範圍。

## 引用這張知識卡

真象樹 The True Tree（2026-10-19）。〈新聞事實能用，不代表文章能整篇搬〉，《台灣公共議題知識卡》，TWK-012，版本 2026-10-19.2。
https://thetruetree.com/knowledge/news-facts-expression-quotation
